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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選舉環境幾乎年年皆有,以往被人民所託付的政務官的民意代表和各縣市首長,因為此環境,不乏有中途切換跑道的行為和舉動呼喊,但這是個好現象嗎?

"國民黨中常會昨原訂討論並通過提名辦法「二分之一條款」,二分之一條款遭擱置,並未通過。"

從其上之資訊中可以得知,基於公平的參選權,部分政治人物前往示威抗議,從其政治人物個人角度觀之,他們的確可以為其自己的政治生涯而努力去爭取應有的自身權利;但從其責任觀之,人民基於信任和託付,將其選票投給你了,但你卻中途要選擇轉換跑道去選市長或是其他層級的政務官職務,這對於選民心中當初所期望的服務,是否被打折了?人民在乎嗎?是的,他們在乎的但同時他們也對於這樣的政治習性似乎"習慣"了。但這種習慣好嗎?當我們交付信任予特定政治人物時,期望他在應有的任期中,服務選民照顧地方。但卻得到的是其轉換跑道的選擇,是否有所辜負了選民的期盼和身為政治人物理應注意的責任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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